[新聞]部落格提供音樂檔下載 毛姓女子違反著作權移送法辦
剛剛看到從HEMiDEMi書籤網站看到這則新聞,毛姓女子最高會被罰款7800萬元! @@” 提供給網友下載專輯音樂是違法,沒有授權的收費下載更是違法,除此之外,現在很多部落格都有用MP3音樂當作背景音樂,這樣違不違法?因為網友還是可以從原始檔路徑得知MP3音樂的下載網址…。
不過…台灣跟大陸比起來,的確是在智慧財產權上著墨甚多了…,之前馬修到上海,很容易就可以看到開著店面販賣盜版音樂CD、院線片DVD以及軟體的盜版商,而且門庭若市 @@”。
除了音樂之外,像是影片的版權也隨著YouTube網站的爆紅而開始引起眾多的討論,MV當然是不用說了,像是自行錄製的電視節目與演唱會應該也有版權問題…?_? 除此之外,現在很多人會在自己的網路相簿放置明星的照片,這些是不是也有肖像權的問題? 說真的!還真多問題啊…
新聞內文:
更新日期:2006/10/20 16:30 記者:本報訊
年輕人藉由網路取得流行影音檔案已經蔚為風潮,但熱心供檔下載的人要小心別因此觸法。台北縣三重市一名毛姓女子以個人部落格為平台,提供大量非法音樂給網友免費下載,卻因此觸犯著作權法,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19日查獲後,今(20)日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。
40歲的毛姓女子因擅長個人網站架設,以「無名小站」網誌為平台,成立「毛媽媽?隋手札記」,以架設論壇網站方式上傳非法音樂檔案或張貼轉址給網站會員瀏覽、下載,並教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。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高雄分隊高雄分隊長林志明表示,由於網站隨時更新數十名當紅歌手的最新專輯歌曲,架設期間,所累積的瀏覽人次高達200多萬人,當日最高上線人次更曾達上千人。
警方表示,保智大隊於10月11日獲報後,短期內完成蒐證,19日會同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持搜索票搜索毛嫌的住宅,並成功破獲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全案20日依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,將毛嫌移送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;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初步判定,此侵權行為可罰新台幣7800萬元以上。
新聞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61020/17/5i3q.html
October 21st, 2006 at 3:31 pm
試聽也是違法的:
http://blog.yam.com/emisjerry/archives/2289301.html
違反著作權已經抓那麼緊也抓很久了,還公然放在網站給人下載,不被盯上才怪,
這種東西也沒有叫所謂合理使用,又不是公物建地….
連YouTube昨天都砍了近30000個的video:
http://slashdot.org/articles/06/10/20/1349258.shtml
就想google再怎麼猛,我想他也不想惹的自己一身腥吧…
October 22nd, 2006 at 12:25 am
馬修大大 你好:
小弟時常上網瀏覽你的部落格,發掘了許多新鮮事,也常欣賞相當有趣的影片,尤其是「施主席的轟趴」,更是我愛不釋手的影片,看完之後也會下載到電腦做為保存。
直到前陣子,改由YouTube存取並播放,副檔名.flv無法直接在Windows Media Player播放,也無法下載,實在感到十分可惜與遺憾。
希望大大能夠提供以前所使用的Windows Media Player的影音串流播放方式給大家,感激不盡,謝謝。
October 22nd, 2006 at 7:28 am
To carloschenon~
真的是太感謝您的資訊啦~
讓馬修總算更確定音樂部份的法律問題了…
至於影片部份…馬修也是擔心版權問題
現在大部分都是引用YouTube的影片…
如果違法…應該那邊就會被下架了吧 @@”
October 22nd, 2006 at 7:45 am
To Jordan~
歡迎你常來晃晃喔 ^^
其實YouTube的影片還是可以下載並轉檔成wmv的…
如果您是使用Firefox瀏覽器,下載的部份可以參考:
http://www.mashow.tw/modules/weblog/details.php?blog_id=239
或者您也可以使用GooTube FLV Retriever,將網址列貼上GooTube FLV Retriever後,按下”RETRIEVE NOW!”,即可獲取YouTube影片的下載位址。
轉檔的部份,馬修都是採用免費的CinemaForge
下載網址:
http://www.download.com/CinemaForge/3000-2169_4-10496506.html
October 23rd, 2006 at 6:40 am
格主您好.
昨天在三立新聞看到了,一位高小姐因為部落格提供音樂下載而被起訴,並以二萬元交保事件.
突覺事態嚴重,之前在奇摩部落格,也都盛傳音樂網址連結違法事件.
玄音是使用奇摩部落格,知曉現在奇摩背樂正流行,(之前不開放播放語法),而我也製作了許多音樂盒提供網友們下載,現在又看到新聞報導.所以把所有關音樂文章都砍掉了.
更是在線上搜尋部落格音樂違法事例,在搜尋中來到您的部落.
而您這篇文章,正是玄音所需要的,請問可以讓我引用嗎?
我已在昨晚事先引用了,若您不歡喜,請告知,我再把它刪除.
感謝格主您大方分享.
祝順心
玄音合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