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修看完陳總統11.05演說之後的七個感想
馬修跟Faye今天全程看完陳水扁總統針對國務機要費案發表的演說,陳水扁總統在將近1個半小時的時間裡,表達了他對國務機要費案的看法與回答了三個記者的問題,馬修看完之後的感想有以下7點:
1. 陳水扁總統真的是一位很棒的律師。
2. 陳水扁總統舉了幾個例子,意思在於說他大錢都不A了,怎麼會A起訴書上提的1480萬元呢?這種解釋方法真的很沒有說服力。
3. 陳水扁總統說國務機要費在過去有許多不同的名稱,報帳程序上也一改再改,弄得大家都霧煞煞,馬修覺得…阿扁總統都執政6年了! 之前應該也知道這部分費用的定義上霧煞煞吧? 為什麼6年了還是讓他霧煞煞,是不能還是不為?
4. 根據馬修之前看政論節目與報章雜誌上的說明,國家在機密外交上應該還是有正常管道可以依法編列預算,而且一樣可以保護當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,為什麼陳總統不依循正當管道,再者,若是國家的制度上真的有問題,讓堂堂中華民國總統在拼外交上還需要去收集發票,那麼這6年來,陳總統為什麼沒辦法去改變這種窘境?是不能還是不為?
5. 根據陳水扁總統的説法,還好自己沒有全盤托出機密外交的所有詳情,要不然全部都出現在起訴書上還得了? 問題是,陳水扁總統之前提到的某些機密外交,在起訴書公佈之前就已經有證據證明是謊言,而今天陳水扁總統也自己坦承對檢察官說謊了,那麼陳水扁總統有什麼身分去質疑陳瑞仁檢察官的誠信呢?難不成陳水扁總統之前是在考驗陳瑞仁檢察官嗎?
6. 陳水扁總統說只要吳淑珍女士在國務機要費案的一審被判定有罪,他就會提早下台一鞠躬,不用等到三審定讞…,這段話馬修覺得好熟悉喔! 因為光是馬修記得的,之前陳水扁總統就兩度講過要下台的條件,…這次又提了,但是,是不是又話中有話?
7. 馬修跟Faye都寧願相信陳水扁總統是受到委曲了,吳淑珍女士是為了丈夫拼外交而幫忙收集發票,國務機要費一毛錢也沒有落入私的領域,但是! 希望陳水扁總統未來寧可保持緘默也不要再說謊了! 做2300萬人民的表率吧! 要不然大家通通都為了善意而說謊,通通都為了不得不的便宜行事而說謊,怎麼辦?該怎麼教育下一代?
November 6th, 2006 at 12:47 am
我的感想:
1.當初把這些話說給陳瑞仁聽就好了,講給我們聽幹嘛,我們又不是檢察官,你任期未到不想下台,我們人民還是拿你沒輒啊!
2.大錢不A是因為太明顯,白痴都看的出來好嗎,小錢可以慢慢A,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.
3.都有貪污嫌疑了,還敢在檢察官面前可以說謊,然後事後在向人民吐苦水說他為了某些原因說謊,當初把事實說給檢察官聽,搞不好就沒事了,很奇怪的邏輯,是為了圓更大的謊嗎?
4.費用不夠,的確有正常管道可依法編列預算,不是拿什麼筆筒1200或羊毛圍巾10萬等發票來核銷,咦?可以核銷,代表你已經付錢才要領這筆費用,那你怎麼有錢付?挪用其他費用,但不是沒有其他費用可以動支嗎?自己代墊喔,辛苦你了…
5.基本上我也沒不想花美國時間聽他講道,反正看yahoo新聞就有重點了,當初記得說大家要相信司法,現在意思好像變成司法不公,如果沒有起訴或無罪時,他一定會說我相信司法是公平的,這是遲來的正義XD
November 6th, 2006 at 12:53 am
另外補上一篇很諷刺的新聞:基層員警:我們被訴就停職 元首呢?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3/3589158.shtml
November 6th, 2006 at 6:50 am
carloschen提供的這則新聞真的是很諷刺…,警察人員管理條例規定,員警涉嫌貪汙、瀆職、盜匪罪,一旦被提起公訴,即使尚未判刑確定,就得被停職。那…總統呢?這跟說謊與拿假發票核銷費用一樣,陳水扁總統做了許多負面的示範…